正在国际货色买卖合同方面,中国和老挝均为《结合国国际货色发卖合同公约》缔约国,但两边对此中条目有保留,仅合用于停业地均正在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合同,当事人也可解除其合用,同时也可选择合用中老两国的《平易近》。买卖两边各有焦点权利,卖方需担任交货、交单、货色相符及等,买方则需履行领取货款、实践中存正在交货数量、包拆、规格不符,卖方违反学问产权,买方未按要求付款等常见法令问题至。
国际货色运输安全暂无同一国际公约,次要合用安全合同及中老两国的安全相关法令,安全人取被安全人各有权利,存正在安全单生效日期、丧失补偿等常见问题。
国际货色运输的分歧体例法令合用各别。海/水上运输可选择相关国际公约或中老两国的国内法,还有特定的双边和多边协定;铁运输中老挝未插手相关国际公约,可合用中老的铁相关法令;航空运输中,中老均为《华沙公约》等国,公约强制合用;多式联运则有国际和国内层面的多种法令可供选择。各类运输体例下,承运人和托运人等也有各自的焦点权利及常见法令问题。文档引见了DDP和DAP两种术语,包罗其寄义、买卖两边的焦点权利及常见问题,如DDP下卖方义务最大,需承担诸多费用和风险,DAP则是新增术语,可替代之前的部门术语。
进出口通关合用WTO相关协定、RCEP及老挝国内的海关、进出口等法令,进出口需履行申报、从指定港口进出、提交文件、缴纳关税等权利,存正在货色禁限、许可证、报关流程及材料等相关问题至。
胶葛处理可通过国际商事仲裁、国际商事调整和平易近事诉讼,有诸多管辖机构,合用的法令根据和法式法则各有分歧,也存正在一些常见问题至。